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将加大省级督查的密度。结合“督查暗访”、“交叉互检”,重点在开工前、施工旺季、汛期、工程竣工前后等易发生事故的阶段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重点对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专家论证等情况进行查验,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进一步加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坚持事故分析和专家点评制度,对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强化建筑安全层级督查力度,加大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地区、企业及个人的约谈督办和通报力度。
今年拟出台《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办法》和《吉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的要求,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准入清出制度,促进施工企业保持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继续组织评选局长示范工地、“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十佳专职安全员”,组织全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吸收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家,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和论证工作“专家库”。通过考核聘任,建立覆盖全省的能承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教师队伍和能够满足各地区施工现场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论证工作。
开工前完成对全省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检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检测行为。
进一步加大对“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不同群体,采取电脑答题、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