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安[2011]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全年工作。各地的工作要点请于本月28日前报厅安全处。
附件: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解决2010年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为主线,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认真梳理工作环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开展试点先行工作,逐步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将着力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改变工作方式,加快推进安全监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在全省范围内搭建统一安全监管平台,利用先进科技,通过网络平台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建立高效、动态和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实施手段。力争在今年开工前率先建立起重机械在线即时监控系统,使安全监管由实体性监管向程序化监管转变。
为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抓好长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软件系统、延边州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和起重机械设备远程监控系统、吉林市平安卡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先行的做法,探索先进管理经验与我省现实的管理体制结合的效果,在试点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创新,待时机成熟,将在全省推广。
二、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目前,地级市除白城市外,已全部设立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绝大多数县级地区也设立了独立的安全机构,省、市、县房屋建筑三级安全监管格局已基本形成。今年重点督促白城市设立独立的安全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同时,就我省部分地区在市政工程和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方面存在责任不清的问题,我们将督促那些地区尽快落实监管主体,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管力量,完善我省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