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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1)经过实践检验,能较好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的要求。

  (2)在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4、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技术先进、选型合理、符合国情、省情,有创新、有特色。

  5、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工程技术,符合国家最新产能调控要求。为引导和鼓励节能减排工程技术发展应用,推动低碳生态城市健康发展,在评优活动中应增加技术创新及节能减排在标准中的权值。

  6、在评选过程中,对暖房子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省委、省政府及厅中心工作和重点民生工程要给予倾斜。

  (三)优秀工程建设标准(含标准设计)

  1、标准编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

  2、标准编制符合有关规定,调查资料翔实、数据计算准确、章节结构合理、条文规定严谨、图形表达清晰、文字表述规范。

  (四)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1、软件编制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采用先进参数、语言、数模编程,便于实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

  3、结合工程勘察设计实际,实用性强,满足功能要求。

  4、软件的使用,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效率显著。

  (五)优秀建筑方案创作奖评选标准

  1、建筑整体构思突出原创性,具有创新的建筑实体和实用空间,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方案设计创作要体现人文性、地域性和当地气候、地理、历史风貌特点以及地方建筑特色。

  3、在建筑功能设计方面有新意,在建筑空间环境、造型方面有创新。

  4、具有突出的建筑意向和强烈的艺术感受,能达到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

  第七条 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各奖项水平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等奖项目: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应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达到建设部行业奖三等奖以上水平,并有突出的技术创新,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同期先进水平;

  二等奖项目:有较大的技术创新,主要指标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

  三等奖项目:有一定的技术创新,主要指标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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