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
(德办发〔2011〕5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确保开局之年起好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巩固和发展“十一五”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相结合,与实施金融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相结合,与扩大开放合作相结合。着力提高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与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投融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金融生态主体建设目标
1.全市银行业新增信贷余额150亿元。其中账面贷款新增120亿元,表外信贷新增30亿元。保险业保费收入总额达到45亿元,新增6.5亿元。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担保余额增加20亿元,累计担保发生额超过100亿元。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继续得到巩固,全年无金融大要案件发生。
2.新增银行业机构网点10家(新增2个县级支行,新设立村镇银行1家,市区新增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2个重点镇新增5个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窗口);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家。上市企业力争新增1-2家,上市培育企业达5-7家。
3.金融机构网点重建任务全面完成。
4.全市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灵敏有效,新的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企业内控机制健全,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年无大要案发生。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金融运行外部环境建设目标
1.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诚信德阳”形象在西部地区得到巩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村)、信用农户、信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对各种失信行为的监督更加有力,社会信用环境继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