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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国、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工作基础,突破重点领域,抢抓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市和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探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本次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以2006年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权限的清理结果为基础,在2011年上半年,以市级部门为主,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调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九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运行流程,建立裁量基准,明晰职责分工。同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依法行政信息平台",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将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后的行政权力统一编入平台,同时,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推行说理式文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政府各部门
  (二)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函〔2009〕79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府发〔2009〕15号)要求,以省、市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各项任务为标准,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加强指导县(市、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县(市、区)政府加强指导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市、县政府确定的创建示范单位发挥好示范作用,通过市、县(市、区)联动,开创创建法治政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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