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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施工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施工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建管[2010]18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建管〔2010〕8号)及《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培训工作的通知》(吉建人〔2010〕2号)文件精神,在各地建委(建设局)的支持配合下,自6月10日至7月15日,省住建厅对全省在建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施工企业资质和人员培训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检了全省9个地级市、2个县级市、4个开发区的45个建设项目,56个施工工地。涉及63户建筑业企业,其中外埠企业11户,外墙外保温专业企业14户。施工企业资质和人员培训均符合要求工地6个,占受检工地的11%;具备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50户,占受检企业的80%;在建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经培训上岗的工地28个,占受检工地的50%,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详见附表。

  总体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非常重视建筑节能工作,能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的监管。各参建主体建筑节能意识得到增强,大多数施工企业参加了节能专项培训并能够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吉林市认真落实省厅相关文件精神,颁发了《关于规范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以招投标资格审查为起点,对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资质严格把关,市场监管成效明显。延边、辽源、白山等地外墙外保温工程培训工作开展较好,基本做到了施工现场人证相符。通化市施工现场管理有较大进步,文明施工组织较好;“暖房子工程”全部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实行了监理,现场施工也比较规范,工人队伍相对固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行政管理还需改进。一是未督促企业取得资质后及时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造成管理脱节;二是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本地开发区(产业园区)的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存在盲点;三是各别地区尚未认定培训机构,影响建筑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四是对外墙外保温培训工作贯彻不利,还存在空白点,特别是技术工人培训数量远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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