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监管的紧急通知
(吉建管〔2010〕19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09年9月23日,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在承建长春新高食品有限公司乳制品厂房二期工程中,发生了钢架吊装坍塌造成三死一伤的较大事故;2010年8月16日,辽宁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承建梅河口市爱民医院住院部综合楼工程中,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十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两起事故教训极为惨痛。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是:对两户外埠入吉企业疏于监管、项目实际管理人员均与中标文件所列施工企业人员不相符、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鉴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遵照建筑法律法规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立即对在我省境内的外埠施工企业和其承建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否已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分支机构是否与备案存档资料一致,项目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是否按投标书承诺全部到位,项目管理各项责任是否切实落实等。如在检查中发现不良行为或安全隐患,应马上落实分管责任人员督促限期整改。拒绝整改的,立即查封工地,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对其不良行为在我厅网站上予以曝光。待整改到位,人员落实,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检查情况于9月5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二、准确填报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表(见附件1、2、3),于9月5日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审批同意进入我省建筑市场的建筑业企业的有关备案信息(详见附件2)实行即时上报制度。
三、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入吉建筑业企业监管的制度和政策,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制,通过强化行政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转包挂靠,保证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近期进行重点抽检,对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管理责任。
联系人:苏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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