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畜牧兽医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上报2010年市级沼气工程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发)局(农办)、畜牧局、财政局:
6月3日,市农业局、畜牧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0年大中型沼气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后,对各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听取各级、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领导指示,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及申报区域由南水北调干线生态保护带、小清河生态保护带和重点水源地(玉清湖、鹊山水库等)周边区域3公里范围内,扩大到全济南市9个县(市)区及高新区。
二、项目申报单位类型由规模化养牛场扩大到各类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品牌基地。
三、项目申报年度由2010年度扩大到2010及2011年度,两年内计划建设100立方米以上沼气工程的单位均可申报。
四、所有申报单位材料均进入“济南市沼气工程项目库”,若本年度未得到批复,将于以后年度优先安排;超过5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工程申报项目不在本次项目审批范围之内,将由市农业局向省农业厅推荐为国债或省级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候选单位。
希望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畜牧局、财政局接通知后,对本辖区的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品牌基地逐一落实梳理,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填写《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见附表),编写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及格式见附件)。于本周五(7月16日)前,联合行文上报至市农业局8份、市畜牧局5份、市财政局1份。
附表: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略)
2、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略)
3、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略)
4、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略)
附件:2010年中小型型沼气工程申报材料格式与内容(参考)
济南市农业局
济南市畜牧兽医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0年7月13日
附件:
2010年中小型型沼气工程申报材料格式与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