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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1年济南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指南的通知

  9、银行出具的该企业信用证明;
  10、科技成果、专利或有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
  11、产品质量、环保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绿色食品、省以上名牌产品、HACCP认证、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明等);
  12、权威机构出具的行业排名证明。
  申报材料前8项为必备的材料,后4项可以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其中3-7、10-12项需提供原件进行验证,其它项需提供原件。
  (二)网络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索取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2、登陆济南农业信息网(www.jnny.gov.cn 产业化栏目 龙头企业申报系统),填报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书。
  五、财务审计
  被推荐企业提供前两个年度总帐、分类帐、明细帐、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原始凭证等,由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会计事务所进行集中财务审计,费用由企业直接与会计事务所结算,时间初定9月下旬左右。
  六、现场考察
  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时间初定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中所指本年度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2、申报企业应严格按《济南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再行申报,企业上报的材料要齐全、有效。通过网上报送的资料必须与纸质资料一致。
  3、县(市)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提供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数据真实,材料齐全。
  4、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或复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白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封面以网上申报系统的封面为准。
  5、请将书面申报材料于9月20日前一式两份上报市农业局产业化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6日至20日。
  联系人:霍秀娜
  联系电话:83186170
  电子邮箱:huohuo1231@163.com

济南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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