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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松原市强制执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及推进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批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松原市强制执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及推进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批复
(吉建办〔2010〕62号)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强制执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及推进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请示》(松建发[2010]76号)已收悉。松原市是国家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全面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及热泵技术供暖与制冷,对于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和规范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松原市已具备强制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及推进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条件,同意你市从2010年10月1日之后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具备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和重点公共建筑强制应用土壤源热泵等冷暖空调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推广应用冷暖空调热泵技术,探索节能75%设计标准示范建筑及其太阳能供暖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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