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淄博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审批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用钢笔或者微机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二、单位名称:指被推荐单位全称,不要简化填写;
三、拟授予称号:名称统一填写“淄博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单位负责人:填写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
四、主要事迹: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勿另附页。微机填写要使用仿宋四号字;
五、主管部门意见:推荐单位为县级政府部门或单位的主管部门为同级政府,推荐单位为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部门的不填写;
六、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局)推荐意见:被推荐单位为市级政府部门或单位的不填写;被推荐单位为县级政府部门或单位的,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填写;
七、此表一式4份,A4纸大小(21cm×29.7cm),请勿改变原表版式;电子版同时报送zbfzbmsk@126.com。
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审批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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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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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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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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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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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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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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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局)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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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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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意 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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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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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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