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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政办字[2009]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冀政办传[2009]2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借鉴北京奥运会期间信息安全保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技术防范、落实工作责任。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增强工作主动性,协调配合,确保“两会”期间信息安全。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安全通报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值班值守人员,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安全事件通报工作。自3月1日至3月25日,每天16:30前将本县区、本部门信息安全情况电话或传真通报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信息安全通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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