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商务服贸函字[2010]18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8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严格按照《通知》各项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指导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在线申报,并认真审核企业在线申报材料和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确保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切实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服务外包企业申报外包统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将作为其享受服务外包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和服务外包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并积极支持统计人员参加相关服务外包政策和统计系统操作培训。
三、在执行服务外包统计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省厅(服务贸易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