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传[2009]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严密监控防范,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防疫情传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两个《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周密部署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市政府已成立由侯桂兰副市长任组长的“张家口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市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协调,明确职责,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卫生、畜牧、财政、发改、外事、商务、旅游、质监、教育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应对人感染猪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制订防控预案,落实防控措施。旅游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发布旅行警告提示;商务部门要协调指导涉外劳务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人感染猪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活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及消毒通风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防控工作。
三、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由市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各县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建立疫情信息收集汇总机制。各县级政府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的疫情发展动态,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疫情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卫生、畜牧、商务、旅游、外事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采取有效监测措施,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可疑病例的监测报告,并及时了解国际、国内诊断试剂、诊断标准以及疫苗和药物研究工作的进展信息;畜牧、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我市近期有活猪及其产品进口地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养猪场、屠宰场、活猪交易市场等地区和场所的疫情监测报告;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来自境外特别是疫区游客的动态监测报告;外事部门要加强对我市出入境人员数量和出入境国家的情况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