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日常消防管理。建立“四个能力”建设互联网督查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四项责任。

  1.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今年7月底前,各县、区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基础上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2.开展行业消防监管试点建设。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制定消防监管具体办法和“四个能力”推进措施,并督促落实。2010年,我市的“四个能力”建设示范行业系统为文化、教育系统。市文化局、市教育局要出台正式文件,规范本系统消防管理办法和具体实施办法,开展试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3.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2010年底前,研究制定各地《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4.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制,到2010年底,全市26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

  5.夯实公共消防建设基础。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组织修订。到2010年底,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工作。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新建或改造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城镇,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验收,并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加。

  6.强化考核考评。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考评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每年对本地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以及队伍建设”四个基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