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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张政办〔2010〕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冀政办〔2010〕9号),结合我市的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是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基层组织和单位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在应急管理中负有灾情报告、先期处置的重要责任,只有建设好协调联动、一专多能的基层应急队伍,才能做到对突发事件的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从而提高基层应急救援水平,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当前,我市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县区、乡镇等基层政府应急组织不健全,普遍缺少一支可以处置本区域内多发易发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应急队伍;应急救援力量比较分散,有限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各地、各专业应急队伍之间的统一调度、协同能力差,应急联动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应急队伍装备落后,培训演练少,应急处置能力不高。各县区、乡镇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成一支本区域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根据实际需要,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坚持将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包括公安、消防、武警)和国防后备力量(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建设一起规划、整合配置,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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