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政办字〔20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0年12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0〕4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优化发展环境的现实需要,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政府机关应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在版权保护方面做出表率。为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市政府决定成立“张家口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工作,迅速开展清查和整改,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按章办事,规范运作,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统筹规划,分阶段贯彻实施
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涉及到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软件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诸多环节,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要在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稳步推进正版软件使用工作。
(一)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要在2011年2月22日前完成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本单位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使用情况。市直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要将自查情况统计表,各县区要将汇总表于2月23日前务必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科,联系人:郭宁,8058320,邮箱:ningning3@163.com)。
(二)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存在使用非正版软件的部门,要及时整改,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全市各级政府机关要于7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并于3月份对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7月份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后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