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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商务系统先进企业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大于等于3000万吨,小于5000万吨,得40分;

  大于等于1000万吨,小于3000万吨,得30分;

  小于1000万吨,得20分。

  (以上得分以2009年数据为测算依据)

  二、质量指标

  1.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1)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满分30分)

  签订1000万美元以上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每个项目得10分,本项指标最高计30分。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满分30分)

  期末在外人数大于等于4000人,得分30分;

  大于等于1500人,少于4000人,得分20分;

  大于等于1000人,少于1500人,得分10分;

  (3)境外投资企业(满分40分)

  境外资源开发项目有重大影响,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得15分;优势产能境外转移项目有重大影响,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得15分;通过并购研发,获取境外技术、市场和资源,实现低成本扩张,成效显著,得10分。

  2.港口企业(满分15分)

  位居2009中国港口综合竞争力排行前10位,得15分;

  位居第11-20位,得10分。

  三、港口企业纳税指标(满分15分)

  上缴税金大于等于1亿元人民币,得15分;

  大于等于5000万元,小于1亿元,得12分;

  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5000万元,得8分;

  小于1000万元,得5分。

  四、港口企业就业指标(满分10分)

  就业人数大于等于1000人,得10分;

  小于1000人,得5分。

  附件2:
联系方式

  请各市将推荐企业名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联系方式如下:

  一、商贸流通先进企业评选

  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联 系 人:周颖

  联系电话:0531-89013810

  电子邮箱:zhouy89013810@126.com

  2.商品交易市场、拍卖、典当企业

  联 系 人:臧家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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