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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请抓紧报送全省商贸服务发展调度情况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请抓紧报送全省商贸服务发展调度情况的通知


有关市商务局:
  按照《关于对全省商贸服务发展有关情况进行调度的通知》(鲁商务商贸字[2011]32号)要求,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月28日前将有关情况及调度表报至省商务厅(商贸处)。截至2月28日,按要求报送材料的有滨州、淄博、聊城、东营、菏泽6市;已报送但报送材料不完整的有潍坊缺(2010年批零业发展情况)、济宁(缺2010年批零业发展情况)、莱芜(缺2010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情况调度表);尚未报送的有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等9个市。请尚未报送调度情况和报送材料有缺项的市按照《关于对全省商贸服务发展有关情况进行调度的通知》抓紧时间尽快报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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