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机构(图1),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抗灾救灾工作。
市减灾委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市减灾委副主任: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经贸委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市科技局副局长。
市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减灾委成员: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信息产业局、市地震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滨州黄河河务局、滨州军分区、武警滨州市支队、市科协、市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人。
2.2 市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其职责是:
(1)承担减灾及全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综合协调工作;
(2)配合上级专家组开展工作,协调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听取灾区关于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汇报;
(3)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6)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县(区)开展抗灾救灾。
2.3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核查灾情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应急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调拨救灾物资;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工作。
市应急办:协调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市发改委: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贸委:负责邮电、煤炭、电力、医药等骨干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市财政局:安排市级自然灾害救济支出预算;会同市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管理、分配、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市科技局:组织实施有关减灾救灾科研项目。
市教育局: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指导灾区治安管理;做好灾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救灾物资等安全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