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滨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通知
(滨政办字〔201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发挥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作用,我市于2009年初在全省率先提出开展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一年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强化源头预防,完善体制机制,发动全民参与,夯实基层基础”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一案三制”、“一网五库”建设,全市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特点鲜明、模范带头作用较强的示范单位。示范单位以提高“应急能力”为目标,做到了整合基础资源,将基层防汛、防火、卫生防疫、安全生产、救灾、维稳等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内容,突出基层应急队伍、装备、物资与上级的承接性,实现了基层应急管理的系统化,提升了基层综合应急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鲁政应办发〔2009〕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的实施意见》(滨政办发〔2009〕52号)要求,经市政府应急办审核,有关专家深入示范点现场检查、验收,确定滨城区学苑社区等15个单位为首批“滨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
希望首批“滨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单位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2010年度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各基层单位要以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首批滨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首批滨州市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名单
1.滨城区彭李办事处学苑社区
2.滨城区彭李办事处黄河社区
3.滨城区市东办事处化工社区
4.惠民县魏氏庄园
5.惠民县第一实验学校
6.阳信县第一中学
7.鲁北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
8.无棣县新海工业园
9.沾化海洋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