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0〕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市质监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实施方案
(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
为深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银行信贷资金向信誉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倾斜,防范信贷资金风险,维护诚实守信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市质监局、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将在全市开展“质银联手、共铸诚信”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征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和企业征信系统的合力,引导全市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竞争力,树立诚实守信观念,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加快社会各类组织机构质量诚信信息库的建设,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大力推进质监、银行创建诚信活动,发挥市场规避失信机制的功能。
三、主要职责
(一)市质监局。
1.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向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提供以企业为主体的各类质量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生产许可资质、企业质量奖励、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监督抽查、特种设备许可和安全管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