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1年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人社办字〔2011〕3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吉林省2011年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吉林省2011年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
“春暖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高小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工(以下简称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省厅决定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年”活动,继续以小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家庭服务业等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巩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着力推进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农民工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等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行动内容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小企业以及农民工聚集的车站、广场、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结合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组织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以送法进企业的方式,面对面地向辖区内企业宣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并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为扩大春暖行动的社会影响,省厅定于3月21日至3月27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春暖行动宣传周”活动,并于3月23日组织开展全省联动的“春暖行动宣传日”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单)、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大造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等内容,提高企业和广大农民工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认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各社会团体对小企业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配合,形成全社会关注农民工权益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