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态渔业。建设以无棣、沾化沿海和博兴、滨城、高新区、滨州经济开发区沿黄为重点的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到2015年,海水池塘养殖面积达到20万亩,海水工厂化养殖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内陆养殖面积达到20万亩;渔业规模以上企业达到50家以上,渔业专业合作社达到30家以上。力争到2015年,90%的水产养殖基地建成绿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基地产品质量全部达到绿色食品标准;90%的龙头企业加工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3的县(区)、1/2的乡镇(办)发展有机农产品,养殖面积不低于辖区内主导农产品生产面积的80%,建成有机农产品基地县(区)、乡镇(办)。
四、工作重点
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要严格产地环境监测和评价,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大力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和实行标准化生产,强化监督监测,保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基地环境监测和评价。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对基地的大气、土壤、灌溉用水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为基地的确定、布局提供环境背景依据。
(二)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按照《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的农业投入品品种和目录,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制度,控制和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厉打击制造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确保基地农业投入品质量。
(三)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与实施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提高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藏和加工标准化水平;大力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栽培、饲养技术、无害化综合防治技术等,加强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切实提高基地产品科技含量。
(四)狠抓产品品牌培育。狠抓品牌创建,鼓励、引导基地、龙头带动企业积极注册证明商标,加大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地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积极培育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加工销售模式,正确处理产、加、销各方利益关系。龙头企业可以采取租赁土地、合同订购、系列服务、价格保护、利润分成、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基地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实现产业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