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卫生部门负责)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
(八)全民健身行动。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办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鲁发〔2009〕6号)要求,以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为总抓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的身体素质。
1.健全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面向群众的方针,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按照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逐步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按照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到2012年完成市级“五个一工程”建设任务,80%的县(区)、70%的城市街道和乡镇、65%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完成相应的体育设施建设任务,设施面积拥有量达到人均2平方米以上。(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2.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依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拓展健身功能,向群众开放,方便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逐步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经信委、妇联、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继续联合高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达到1.2万人。(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推动不同人群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和人群协会的优势,组织开展有创意、有规模、有趣味性的群体活动。(体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