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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落实健康山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清洁活动。通过城市卫生清洁日、专项治理周、市容整治月等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单位、企业和居民清洁居家环境,清理楼道杂物,清扫街坊通道,清除暴露垃圾。(卫生部门及爱卫办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单位配合)
  4.强化城市污染治理。大力实施环境绿化,抓好主要交通干道、重要节点和公园绿地建设,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搞好各类生产企业生产工艺革新,降低污染,减少职业危害。(交通运输、公路、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卫生、安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负责)
  (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认真落实《滨州市村庄绿化及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意见》(滨办字〔2010〕46号)文件精神,以绿化美化村庄、清理“三大堆”(草堆、粪堆、垃圾堆)、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为内容,推进环境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1.完善农村环卫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合理布局农村垃圾集中存放点,尽快完成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使此项工作逐步走向常规化、制度化,彻底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题,改善农村居民生存环境。(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卫生、爱卫办等部门、单位负责)
  2.集中治理“脏乱差”现象。搞好乡村重要街道硬化、绿化,组织群众清理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有条件的将排水沟由明沟改为暗沟,消除污水坑塘,实行畜禽圈养,规范设置“三大堆”。(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爱卫办等部门、单位负责)
  3.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集中式供水工程,搞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加大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项目和沼气项目推进力度,增加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水利、农业、卫生及爱卫办等部门、单位负责)
  (五)病媒生物防制行动。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群控相结合的措施,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1.突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对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内部和重点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综合性防制手段,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城管执法、卫生部门及爱卫办牵头,爱卫会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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