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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育人为本,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培养模式,拓宽职业教育的服务面向,坚持职前教育、在职培养、转岗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发展目标与具体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适应我省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得到加强,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度和机制基本健全,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市场针对性、经济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不断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建成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大幅提高职业学校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建成一批设备先进、与企业对接紧密、师资配备齐全、运行管理水平高的示范性实训、实习中心和基地。

  ----专业设置布局合理,涵盖全省所有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打造一批骨干、重点和示范专业(点)。初步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初步建成全省职业教育现代化信息服务平台,职业教育管理、教学、实训的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具体任务

  1. 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按照办学定位准确、内部管理科学、培养模式先进、专业特色鲜明、条件配套齐全、就业优势明显的要求,建成10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发挥其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支持农村学校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能力,建成综合实力较强、服务功能完善、质量较高的地域性优质特色学校,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支持城区职业学校以城带乡合作发展,组建特色鲜明的城乡一体、支持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与企业紧密对接的优质特色学校。扶持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民族文化和民间工艺传承的优质特色学校以及其他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职业学校。从中遴选部分学校推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

  2. 实施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按照分区规划,突出特色,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原则,“十二五”期间,根据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扶持300所办学条件较好或接近规范化标准的学校,在校舍条件、实训设施、师资力量、就业能力、专业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高水平,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重点扶持经济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使我省尽快达到每县至少一所省级规范化学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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