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师德教风建设
1.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任制度,把师德素质作为先决条件。建立师德考评问题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及时劝诫,对劝诫不改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对触犯法律者依法处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方法。通过组织听课、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反映等途径,掌握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工作情况。省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加大正面典型的表彰宣传,推出一批思想作风正、敬业精神强、治学态度严、师德修养好、业务素养高的优秀教师。促进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为师德优秀的教师创造有利的教学科研条件,调动教师参与学风建设的积极性。
2.加强师德教育和培训。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每年对新聘教师、少先队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实行以老带新,选择德高望重、业务精湛的中老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从思想、品德、工作等方面帮助青年教师提高素质,引导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开展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科研成果展览、青年教师学术交流等活动,调动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把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师德论坛、报告会、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3.加强师范生师德课程建设。结合教师职业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设计不同的主题的教育内容,突出案例教学和研讨。聘请优秀教师、名师、对师范生言传身教,增强师范生的职业理想与信念,注重对未来教师的气质培养和文化熏陶。
(四)着力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1、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学术评价制度。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实行“零容忍”,进行严肃惩戒;对学术失范行为,通过学术自律、督促查纠、通报情况等规范治学行为,促其遵守学术规范。克服简单以数量多少评价科研业绩的偏向,把创新程度作为衡量科研成果的核心要素,把是否发现新问题、挖掘新材料、获得新数据、提出新观点、采用新方法、构建新理论作为衡量科研质量的主要指标。建立符合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对科学研究的不同成果形式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和方式。实行评审回避制度、匿名评审制度、民主表决制度,吸收成果受益者参与评审,逐步建立海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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