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设高水平教学一线教师队伍。做好优秀学科专业领军人才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吸引、选拔和培养工作,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品德优良,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成就显著,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开拓创新能力强,有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学骨干。分批遴选建设500个教学团队,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打造“德高、学高、技高”的教学团队。每年从全省高校中遴选100名教学名师,进行重点培养。每年从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教学名师、大学外语骨干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学和学术骨干中组织200人,进行为期不低于半年的出国培训,参与科学研究、课程开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财政部门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各高校根据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项目的总体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本学校培训项目的学员遴选、组织管理、评估考核和信息反馈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调配最好的资源为教师培养、培训服务。
(二)加大教师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师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师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各级财政部门也要根据本区域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师资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示范作用。要确保将中小学年度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办学资质年审检查内容。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支持教师队伍建设。
(三)强化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构建培养培训一体化机制,提升我省教师教育的层次和水平。以高水平大学和师范院校为依托,整合校地教师教育资源,以高校独立设置的教师教育学院建设为抓手,建设20个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的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整合优化县(市、区)教师培训资源,建设100个左右县级教师教育基地。教师教育基地建设采取省(市)与高校(县区)共建、以高校(县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