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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师资队伍区域、学段、年龄、学科结构更加合理,基本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到专任教师的80%、40%。

  (三)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全省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以上,全省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1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达到5%以上。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达到70%。

  (四)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普遍提高,基本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需要。名师队伍、“双师型”教师队伍、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教育人才优势不断转化为教育质量优势。

  (五)高层次人才效能进一步提升。高校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学术骨干队伍和青年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起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人才发展环境,高校人才活力和人才效能极大激发和提升,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面向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完善的齐鲁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制度,重点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校长,以此带动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培养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优秀者命名为齐鲁名师、名校长。

  1.普通中小学“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从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中遴选一批重点培养对象,通过实施省、市、县三级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采取集中研修、培训,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著书立说等多种形式对培养对象进行为期5年的培养,使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管理能力等明显提高,逐步形成鲜明的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成长为学者型、专家型教师和学校管理者。

  2.中等职业学校“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遴选部分骨干教师和校长进行重点培养,通过培养培训、专题研修、专业实践、技能提升等方式,努力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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