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获奖项目、东莞分会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府〔2010〕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在刚刚结束的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简称“九艺节”)中,我市文艺工作者积极筹备、积极参评“文华奖”和“群星奖”比赛,在评奖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东莞争得了荣誉;在配合承办“九艺节”中,精心谋划,认真实施,确保了东莞分会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受到各方面的一致好评。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我市文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推动全市文艺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决定对在“九艺节”中获得“文华大奖特别奖”的音乐剧《蝶》,获得 “群星奖”舞蹈奖、音乐奖、曲艺奖的作品《绣》、《梦·乡情》、《三个萝卜一个坑》,获得“群星奖”项目奖的“绚丽大舞台--东莞市文化广场千场文艺演出”等项目,以及获得“群星奖”之“群文之星”称号的大岭山镇文广中心副主任杨继春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在组织和配合承办“九艺节”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文广新局等10个单位,以及表现优异的周汉标等70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崭新的风貌、创新的思维和团结合作的精神,在我市文化建设和各项事业中积极奉献、再立新功。希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多出人才,为我市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获奖项目、东莞分会场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第九届中国艺术节获奖项目、东莞分会场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获奖项目
1、音乐剧《蝶》获国家文化部颁发的“文华大奖特别奖”;
2、作品《绣》、《梦·乡情》、《三个萝卜一个坑》分别获国家文化部颁发的“群星奖”舞蹈奖、音乐奖、曲艺奖;
3、“绚丽大舞台--东莞市文化广场千场文艺演出”获“群星奖”项目奖;
4、大岭山镇文广中心副主任杨继春获“群星奖”之“群文之星”称号。
二、先进集体(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