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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二)健全综合应急救援调度指挥机制

  5. 建立统一常设的指挥机构。加强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中心建设(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完善调度指挥功能,做好与市综合应急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现场指挥官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协调、救援等工作。

  6. 建设互联互通的调度系统。2010年,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中心)投入使用。2011年,继续建设和完善综合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数据共享交互平台、GIS地理信息平台。2012年,市、镇两级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完毕,基本实现与安监、卫生、交通、民政、地震、市政等联动单位指挥中心、值班室的互联互通,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7. 建立高效协调的联动机制。2010年,各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调研工作,切实摸清本辖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人员、装备等情况,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财政、公安、安监、卫生、交通、民政、地震、市政等部门以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参与,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情况,定期分析形势,会商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确保信息联动、预案联动、工作联动。

  (三)完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8. 健全应急激励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激励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基层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各级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9. 优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2010年,根据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出台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按标准配齐莞城、石龙、虎门、南城、厚街、长安、寮步、大岭山、大朗、樟木头、塘厦、清溪、常平等13个镇街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器材装备。2012年,全市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全相关救援器材装备。在建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之前,麻涌、中堂、望牛墩、洪梅、道滘、沙田、东城、万江、高埗,石碣、茶山、石排、东坑、黄江、横沥,谢岗、企石、桥头等镇街形成区域联防,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由大朗、大岭山、寮步等镇进行协防,装备达到《东莞市消防基础工作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9-2011)》的要求。

  10. 完善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建设。2010年,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启动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大队建设,2011年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完毕,投入执勤备战。同时,市镇两级建立健全警地联储、紧急调用、运输投放等社会应急保障机制,将辖区内卫生、市政、气象、交通、环保、供电等部门及驻军、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造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等统一纳入综合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应急调用机制,并实现软件化管理,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快速查询、调集输送、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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