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东府办〔2010〕10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0-2012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东莞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2010-2012年)
近年来,突发事件多样性、复杂性、危害性日益凸显,为全面加强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社会应急资源,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更好地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总体思路,着力推进我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装备配套、协同作战、精干高效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我市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切实提升各级政府防范、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