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自2010年9月3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9月3日-9月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相应调查摸底工作。各地于9月5日前将本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电话(传真):84389603,电子信箱:suqianshianban@163.com。
(二)第二阶段(9月6日-9月14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9月15日-9月20日)为总结完善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长效监管制度。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食安办。
四、工作要求
我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做到市县联动,部门协作,长短结合,务求实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把“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作为开展“四城同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推进。
(一)建立县(区)长负责制组织体系。各县(区)要把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县(区)长负责制,迅速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治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密部署,落实责任,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督查检查和信息沟通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逐级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级食安办要认真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成整治和管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