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1.城管(市容环境卫生)部门牵头负责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的相应资格进行审查,依法实行服务许可。督促指导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渠道,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依法查处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查处。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进行有效监控。
2.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3.环保部门要以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污染防治设施,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4.工商部门负责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行为的监管,依照《
食品安全法》、《
产品质量法》、《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开展超市、农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废弃油脂产生单位承诺活动,要求其不得将废弃油脂销售给非法油脂收购企业和个人,并签订承诺书。
5.农业部门负责加强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畜禽、水产饲料产品的监管,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作为饲料喂养畜禽。
(三)做好宣传、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级食安办负责做好“地沟油”集中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指导、检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会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加强食用油风险监测工作的措施。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餐饮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