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170号 2010年8月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推进会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
2010年7月27日下午,省政府在张家港市召开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推进会。赵克志常务副省长对本次会议专门作出批示。省政府秘书长樊金龙在会上发表讲话,对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一、会议主要精神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对于积极应对、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省政府将“全面建成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列为2010年度50项重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但当前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公共安全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力气把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力争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全面建成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1. 加大推进力度,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体系。要加快基层应急救援队伍挂牌组建进度,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制度”五到位。要突出重点,采取“边挂牌组建、边完善提高”的办法,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和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和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挂牌组建工作。同时,要加快基层各专业应急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应急专家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