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东莞市第三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东府〔2010〕6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
东莞市培育企业上市操作规程》(东府办〔2010〕90号)有关规定,经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政府决定认定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东莞市第三批上市后备企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支持企业上市的条件、范围、额度和标准,落实相关资助(奖励)政策,完善促进企业上市的配套服务。
附件:东莞市第三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东莞市第三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广东明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