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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10〕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

  (一)抓紧推动市一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快做好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市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完成场地、经费、招投标等各项审批程序,促使应急平台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要力争在今年年底初步建成市一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二)全面推进镇街一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要将常平、樟木头、塘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试点经验进行推广,要求全市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镇街对本级政府应该承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必需经费给予保障,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运营维护资金的预算和使用安排,同时要督促辖区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镇街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将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亲自指挥,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跟进落实。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各镇街平台建设的指导,规范建设标准,尽快下发镇街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指导文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成后能够实现统一调度、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二、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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