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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1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2010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积分制入户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推进城镇化的要求,通过开展积分制入户工作,优化我市现有人才结构,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新莞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坚持属地负责,各镇街具体实施;坚持特事特办,实施集中办公;坚持便民利民,简化流程手续;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全程监督。

  三、目标任务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助,主动作为,必须于2010年12月底完成省下达的入户指标(见附件1:《2010年东莞市各镇街(管委会)积分制入户指标》)。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冷晓明同志,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李小梅同志、副市长成洪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局、市教育局、市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团市委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镇街积分制入户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办公室正、副主任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正、副职领导担任。各镇街(管委会)要相应成立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镇街(管委会)积分制入户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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