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的通知
(鲁统字〔2009〕66号)
各市统计局,各有关高校及单位:
经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研究课题领导小组评审、批准, 2009年度全省统计科研重点研究课题共75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为搞好重点科研课题的研究,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课题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统计科研重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统计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集中骨干力量,确保课题研究工作的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确保统计科研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研究工作要具有针对性,研究成果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力戒脱离实际的泛泛而论。
三、强化统计创新意识,力争使研究成果在理论、方法、制度等方面有所创新,避免老生常谈及纯粹的工作经验总结。
四、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在2010年5月底以前将课题研究成果报省统计局进行鉴定,如不能按时完成,须提前向省统计局科研所提交延期完成申请,经省统计局科研所同意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可以延期半年完成。如果既未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又没有按要求提交延期申请,则取消该课题的结项资格,有经费资助的项目将停拨研究经费;对逾期半年仍没能完成的,则视为没有完成研究任务,不再对该课题进行鉴定,同时对该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提出通报批评,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亦不得申请下年度重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