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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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好大运会服务保障工作。
| 建立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队伍,组织专项抽样检验,实施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开展赛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6月底前,开展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人员培训,建立大运食品安全保障队伍。
8月底前,对大运会官方酒店和官方指定酒店每月实施食品原料及餐具抽样检验;对我市供大运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驻场监管;以大运会场馆、定点接待酒店周边地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区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大运村、比赛场馆、大运会官方酒店和官方指定酒店实施食品安全监督保障。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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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开展多项消费维权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3月底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服务活动。
6月底前,针对大运会期间吃、住、行、购物等热点消费领域,编印《消费指南》,做好大运会消费维权服务的准备工作。
9月底前,在大运会重点消费区域设立1-3个消费者咨询投诉服务点,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
| 市消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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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运会期间的价格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6月底前,走访150家酒店、宾馆和餐饮企业,积极宣传价格政策,引导企业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分行业召集150家有关企业召开3次告诫会、提示会,提示相关企业在大运会期间做好价格自律;开展3期企业物价员价格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
7月底前,重点检查66个大运会训练和比赛场馆及周边宾馆、酒店、餐馆、旅游景点、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等600家商业和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及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停车场收费、汽车站、火车票代售点、交通运输公司的价格执行情况。
8月底前,派驻专门执法人员进场对66个场馆内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 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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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确保大运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月底前,制定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计划。
5月底前,组织完成30%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工作任务。
6月底前,组织完成60%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工作任务。
7月底前,组织完成100%提前检验及保障性检验工作任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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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 制定我局职能所涉及的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3月底前,完成赋予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常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下发执行。
6月底前,加强监督检查,实现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在全系统实施。
|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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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打传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 编制、发布、推广《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将标准化手段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引入禁止传销工作领域,为禁止传销工作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与坚强的组织保障,促进打传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3月底前,编制完成《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草案。
6月底前,发布《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
9月底前,对各区打传办进行培训,讲解《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具体细节和操作规程。
12月底前,在罗湖区、宝安区试点应用《深圳市禁止传销工作考评要求》。全年通过推广、应用《考评要求》,保持我市在省打击传销工作督查考核中列为三类地区,确保我市传销活动得到全面遏制,保障广大市民不受传销活动危害。
| 公平竞争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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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产(商)品质量监管。
|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深圳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及产业和产品竞争力增强。
6月底前,启动2011年度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
9月底前,发布《卓越绩效模式应用指南》标准化技术性指导文件并推广应用,启动2010年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举办全市“质量月”活动。
12月底前,完成市长质量奖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发布2010年深圳市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组织全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30类3000批次,每季度发布抽查结果通报和消费提示;为不少于1500名经营管理人员提供质量及管理知识免费培训。
每季度完成不少于90批次车用燃油质量抽查、完成不少于60家次重点加油站监督巡查、完成不少于1000支加油机的检查。
| 质量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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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化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 搭建统一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
3月底前,扩充现有的“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功能。
6月底前,在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的基础上,开通商标交易模块。
9月底前,在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的基础上,开通版权交易模块。
12月底前,实现专利、商标、版权交易流程、模式的有机融合,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
| 知识产权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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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协同配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6月底前,开展并完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边境保护、刑事打击、民事赔偿等法律手段,查处和曝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
9月底前,组织实施深圳大运会场馆、周边区域和相关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犯大运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12月底前,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评估研究一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改善状况,制定下一步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重点任务。
| 知识产权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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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申诉举报工作机制建设,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咨询举报申诉自助服务。
| 加强申诉举报工作机制建设,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保持90%以上。
3月底前,开展申诉举报工作制度培训,加强基层处理申诉举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6月底前,建立与流通领域大型零售企业的联系机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9月底前,开展申诉举报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督促基层依法、高效办理申诉举报信息件。
12月底前,深度分析申诉举报热点问题,召开申诉举报热点行业工作警示分析会议。
| 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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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提升咨询举报申诉平台公共服务功能,开通自助语音服务和网上查询服务。
6月底前,根据知识库的内容,完成语音录制工作。
9月底前,市民拨打热线电话,可通过语音导航进行我局常规业务指南的自助语音查询服务。
12月底前,我局网上咨询举报申诉平台向市民开通常见问题自助查询服务。
| 咨询举报申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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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深化企业年检改革。
| 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无纸化、盖章常态化和年检信息公开化。
3月底前,做好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着手外资企业年检网上申报系统调整、年检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并启动外资企业年检。
6月底前,全面完成外资企业年检工作,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做好外资企业年检收尾工作。
| 企业登记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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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许可审查人员队伍建设及食品安全宣传。
| 培养不少于10000名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完成食品许可审查员、预防性审查人员和卫生学评价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6月底前,出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完成食品审查员和卫生学评价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9月底前,完成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教材编制和培训考核试点工作。
12月底前,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培养10000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 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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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企业培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常识;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有效防范季节性食物中毒事故。
3月底前,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开展春节节前食品安全宣传。
6月底前,分片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的法规宣传、培训及告诫等活动。
12月底前,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通过发布公益广告及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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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开展标准资助及创新奖励工作。
| 通过开展标准战略资金资助和标准创新奖励工作,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3月底前,完成标准创新奖励受理。
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申请受理,完成标准创新奖励评审。
9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战略资金资助评审。
12月底前,举办6期公益性标准化培训班。
| 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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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开展民生计量工作。
| 计量行政监管向民生计量倾斜,重点监管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4个领域。
3月底前,开展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抽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定量包装,抽查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不少于20家,供应站、便民点不少于180家。
6月底前,开展全市使用中的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计量情况监督抽查,重点掌握使用中的水、电、气表计量状况,保持民用三表量值准确可靠,拟抽查水、电、气表各500台件。
9月底前,开展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计量专项检查,对红的、绿的出租车使用的计价器开展计量监督检查,检查台件不少于100批次。
12月底前,开展全市加油站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加油机防欺骗功能启动情况、计量检定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等行为,严厉查处加油机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 计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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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开展“双百”活动,提高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 抽查100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工作质量,开展100次电梯应急演练,提高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月底前,与全市所有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责任承诺书。
9月底前,完成100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工作质量抽查。
12月底前,完成100次电梯应急演练。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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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实施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战略。
| 推动建设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打造以可信的主体、客体、载体和纠纷处理机制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市场基础体系。
3月底前,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共享信息资源,预防和打击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经营秩序。
9月底前,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向社会提供主体身份虚实对应、诚信企业展示、消保维权、网络监管等服务。
12月底前,推动落实电子商务标准化战略,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基础标准规范。
| 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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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动《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落实。
|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改进窗口登记流程,缩短企业办事时限,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3月底前,在前海地区及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制定施行“即来即办(24小时办结)为常态,非即来即办为例外”登记注册工作模式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
6月底前,启动“即来即办”工作模式。
12月底前,注册分局、盐田分局、光明分局、坪山分局实现“即来即办为常态,非即来即办为例外”的登记注册工作模式,福田分局、罗湖分局、南山分局、宝安分局、龙岗分局30%以上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大大缩短企业办事时限。
| 注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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