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
(六)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依法治市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八)管理、监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深圳监狱和市第一、二劳教所较好地完成了收押收容任务,实现了“安全四无”。积极构建全省亚运安保圈,协调完成了向江西省分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工作。两个劳教所积极开展戒毒康复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劳教所作为强制隔离戒毒主阵地作用。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探索建立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法治城市(区)创建试点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市民法律大讲堂”和“法制大观园”等平台,同时顺利接受了省考核组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首次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评估调查,市民对我市法治环境建设的满意度达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