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根据黄发同志提供的线索和各市属博物馆、岭南画院掌握的情况,与名人名家或其家属、后代进行深入沟通,摸清征集目标和对象。
(二)确定重点。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重点征集的对象,成熟一个,突破一个。对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及其他实物资料进行系统征集,力求降低成本,确保征集成体系。
(三)进行评估。拟定征集对象后,征集单位聘请专门机构或专家,参照市场及多方面因素,综合对拟征集的作品藏品及其他实物的真伪、价值进行客观评估。
(四)分头实施。各相关市属博物馆、岭南画院根据责任分工,将拟征集的对象及价值评估、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确定各馆的征集对象;各馆按照分工,具体开展征集工作。
(五)阶段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征集单位的汇报,评估阶段工作,研究决定征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七、征集程序
(一)征集单位拟定征集对象。
(二)征集单位制定征集方案,提交征集申请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征集方案内容包括:
1、征集对象及相关工作的情况说明;
2、征集清单,包括拟征集物件的名称、数量、年代、规格、保存状况及价值评估;
3、拟征集物件的照片或图册;
4、征集经费预算(含作品、藏品费用及其他开支);
5、专业机构或2-3名专家的评审意见;
6、其他材料。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方案提出办理意见,送市文广新局领导审核。
(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会议纪要。
(五)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六)征集单位按要求实施征集。
(七)征集单位与被征集人签订征集协议。
八、财务管理
(一)资金申请。完成一名人名家的作品藏品征集后,征集单位凭征集协议及经批准的征集方案复印件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
(二)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直接下达额度至征集单位,由征集单位支付给被征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