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分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薄弱,镇村两级的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根据各督导组第一阶段现场抽查统计,现场80%的社会单位有关人员不懂社会单位的“四个能力”和“一畅两会”,90%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有关人员不懂“一畅两会”和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据统计,与去年同期对比,2011年1月份我市消防部门接警出动次数和火灾起数大幅度上升。仅今年1月1日至1月30日,全市消防部门共接警出动741次,火灾360起(去年同期全市共发生火灾83起),期间全市发生火灾死亡8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301.9万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当前全市的消防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下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切忌走过场、流于形式,真真正正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跟踪落实整改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形势长期稳定。
(二)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审批项目,加强消防源头控制。建设部门重点对在建工地,安监部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油站、油库,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重点对出租屋,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对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安派出所重点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村(社区)重点对辖区内工厂企业、“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道)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处罚力度,该查封的查封、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并充分发挥群众、媒体举报曝光火灾隐患的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挂牌督办、牵头落实整改。
(三)各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各督导组组长及时约谈所在镇(街道)包片挂点领导以及村(社区)负责人;对于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约谈所在镇(街道)主要领导。对各督导组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下发《督办意见书》限期整改,并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督导组跟踪整改情况。逾期未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适逢春节、元宵节假期来临,各镇(街道)要严防死守,确保“两节”平安。要加强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加强对庆祝活动中烟花爆竹燃放环节的审查监管,严格落实“事前检查、燃放保卫”的安保措施,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