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通报
(东府办〔2011〕15号)
根据《关于迅速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东委办〔2011〕1号)要求,我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严密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第一阶段(2011年1月14日至1月31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在樟木头镇“1·13”火灾事故分析会后,各镇街、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严密部署排查行动,迅速开展铁腕整治,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
(一)领导督战,全员发动
全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樟木头镇“1·13”火灾事故分析会精神,分析、研判辖区内的火灾形势,迅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部门骨干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及时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共召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部署会议92次,印发工作方案等文件共88份;各镇(街道、管委会)领导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行动372次,派出检查工作组1806个,派出检查人员15877人次。
(二)部门联动,全面监管
各职能部门认真结合分管行业特点,部署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加强联动,加强监管。各镇街充分发挥“两办”作用,突出借力媒体宣传和监督作用,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深化扩大,效果显著。第一阶段的整治工作共通过媒体曝光火灾隐患190次,举办大型宣传活动63次,发放消防宣传图册55929份,培训人员15990人次,通过电视播放宣传公益广告4000多条次,报刊刊登宣传专版70多版,发送消防常识短信16万多条。
(三)行动迅速,全力排查
在樟木头镇“1·13”较大亡人火灾发生后,全市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镇街领导亲自带队,有关部门联动配合,进一步加大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工作力度。共排查各类场所19503家,发现一般火灾隐患11347处,整改火灾隐患7978处,发现重大火灾隐患88处,整改重大火灾隐患73处;下发法律文书2677份,罚款8万元,责令“三停”单位90家,查封63家,行政拘留4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