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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云浮市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建设金融改革发展试点,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1、在郁南县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在郁南县推进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符合农村金融需求的新型金融机构(组织)和金融要素市场,推动农村生产要素资本化,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信用环境建设,为切实有效解决金融服务“三农”不足问题探索新模式、构建新机制。一是建立统一的区域征信服务平台。构建统一的县征信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拓宽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面,搭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平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争取把该县建设成为全省征信服务平台先行先试示范点。二是按照“一个平台,两种模式”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铺开具有“郁南特色”的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和金融扶贫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改革措施,支持该县争创全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实现金融资源在社会各阶层的全覆盖。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县域推广。(郁南县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人行市中心支行、云浮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协助负责)
  2、在新兴县创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试点。在新兴县探索优化金融运行的经济、法制等外部环境,使金融安全得到保障,金融生态环境好转,最终形成以“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为特征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开展建设“诚信新兴”活动,全面推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建设,严格落实奖惩,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信用环境。二是制定维护金融债权、建设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区域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解决与区域金融稳定相关的重大事项,确保全区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建立金融债权维护协调机制,加大涉及金融案件的审结和执法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建立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有机结合,促进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建立银行系统内上下联动协调机制,摸清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支持解决。三是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激励和责任约束机制。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对金融机构的奖励制度,对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较强和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镇(街)进行奖励。(新兴县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云浮银监分局协助负责)
  3、在罗定市建立政策性涉农保障体系试点。在罗定市大力探索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通过探索发展完善生猪综合保险等低费率、广覆盖,贴近农村、服务“三农”的涉农保险产品,逐步健全农业保险和农民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的风险保障水平和农业减灾抗灾的能力。(罗定市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局、市保险行业协会、人保财险云浮分公司等协助负责)
  (二)加快发展金融产业,构建具有云浮特色地方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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