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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世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样新(副市长)、吴维保(副市长)
  成 员: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邱伟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景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莫汉镇(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叶国灿(市教育局副局长)、彭超翔(市民政局副局长)、黄 聪(市财政局局长)、李扬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潘文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叶侑升(市卫生局局长)、叶佐义(市人口计生局副局长)、颜冬青(市国资委副主任)、彭丹乔(市物价局副局长)、颜伦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郭俊排(市法制局调研员)、李惠文(市总工会副主席)、陈锦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詹伟忠(市财政局副局长)、封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泰溢(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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