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开展“三问”活动的通知
(鲁检办发[2009]21号)
各市级院、省院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维护正义、推动发展中的作用,省院党组决定,自2009年3月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向人民群众问政、问需、问计“三问”活动。现就开展这项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问”活动的重要意义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始终坚持尊重检察工作规律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一致性,坚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实现人民利益、推动科学发展的一致性,使执法办案真正做到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保障发展、促进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挑战的形势下,检察机关要履行好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应当贴近大局、走进社会、深入群众,主动问政、问需、问计。各级院党组要把开展好“三问”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检察机关紧贴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作为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把握“三问”活动的内容要求
1、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密切联系社会各界特别是百姓群众,主动问政、问需、问计。所谓问政,即对检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部署征求意见,以提高决策和部署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所谓问需,即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在科学发展、民生改善、和谐稳定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有什么司法需求,需要检察机关提供哪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所谓问计,即针对制约检察工作的瓶颈问题,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薄弱环节等等,虚心征询有效解决的办法,以及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