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村居(社区):重点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巩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大好形势。“六个一”即:①利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室,对农村(社区)干部开展一次法律宣传和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农村(社区)干部奉公守法和依法行政。②对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查,发现问题,督促纠正,依法严肃查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并向党委政府提出整治建议,促进惠农政策的落实。③对涉农涉检上访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息诉,依法解决上访农民群众的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④配合有关部门对制售假种子、假农资等坑农害农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⑤每个基层院建立一个农村联系点,宣传政策法律,了解农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研究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村检察工作的措施。⑥严肃查处一批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农村征地补偿和基层选举中的职务犯罪。同时,坚决打击村霸、乡霸、市霸、路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抢劫、盗窃、拐卖妇女儿童等多发性犯罪,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和利用宗教、宗族势力等破坏农村政权建设的犯罪活动;认真办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村金融和农民工劳资纠纷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治安后进区域及治安突出问题,消除治安隐患,维护村居(社区)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帮扶家庭:开展上门送温暖活动,区分不同对象,送法律、送信息、送建议、送特殊资助、送款物,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发动干警与特困群众和面临辍学、失学的学龄儿童,建立“一帮一”或家庭“结对子”式的帮扶关系,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宣传法制知识,进行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建立帮扶联系工作制度。实行严格责任制,对每一名帮扶走访对象都要分别确定责任领导和直接联系人,责任领导由院领导或中层干部担任,活动期间开展调研工作不少于3次,及时了解群众的期待与诉求。建立民情恳谈和帮扶日志,详细记录走访、帮助企业、村居(社区)和家庭的情况,重点记录帮扶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对每一次走访情况,特别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研究处理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实行台帐管理,办理一件,反馈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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