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省汕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汕尾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小静(副市长)
副主任:马智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余锡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奕凡(市科技局局长)
沈木荣(海丰县委副书记、县长)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部、经济发展部、规划建设部、财务部、科技业务部6个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沈木荣同志兼任,各部门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调配。